這是一篇讀者投書於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版;刊出後,引來TVBS於2009年5月29日的「2100  全民開講」針對本篇文章加以「討論」。本文徵得原作者的同意加以刊出,並且附上相關出版物,謹以本文誌之。

2009-5-29 自由時報  自由廣場
2100中國嫌犯開講?

◎ 涂芳祥

在此嚴正譴責TVBS電視台、「二一○○全民開講」節目,以及節目製作人與主持人李濤先生——此事無關統獨爭議或政黨色彩,而是有關新聞倫理基本ABC的「大是大非」問題。

五月二十七日晚間現場直播的二一○○全民開講節目,令人震驚地,居然出現了涉嫌違法拍攝通資指揮部的中國旅客馬中飛的現場calling。莫名其妙的製作單位,馬上用了「現聲澄清」的字幕,配合主持人與現場名嘴的相互唱和,在至少五至十分鐘的「LIVE專訪」中,巧妙地幫這嫌犯作了單方面的澄清。

請問:在新聞採訪基本倫理裡,對嫌犯的採訪,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嗎?在TVBS官方網站的「新聞自律規範」裡,清楚明白地寫著:採訪罪犯:

一、絕不可在檢警不知情的狀況下,在國內以任何方式採訪通緝犯(嫌犯)、逃犯。

二、現行犯在警方未查知其犯行前,應在採訪前通知警方(不可以LIVE直播) 。

三、採訪警方呼籲出面說明者,在播出前須知會檢警相關單位(不可以LIVE直播)。

別說二一○○只是個普通政論節目,李濤先生也只是普通的節目主持人而已,避免為嫌犯單方面錄製宣言(manifesto)的行為,是民主國家媒體最基本的常識,但為什麼TVBS老是出這種包呢?

新聞節目的基礎是真實,一個操中國口音的男人calling進現場節目,製作單位憑什麼認為他就是馬中飛本人?又憑什麼認為他說的話就是真實?基本查證工作都無法進行的新聞節目,是不是應該受到嚴正的譴責?

TVBS自瀝青鴨烏龍、周政保亮槍恐嚇、張志輝殺人載屍接受專訪之後,明明應該已經對犯罪事件的新聞處理流程進行改正,可是事實證明並沒有——那是不是表示,如果有人綁架或殺害節目主持人或名嘴後,再現場calling進政論節目,那電視台就應該單方面接受殺人兇手的意見表述了呢?

事實上,看到這種荒唐的節目,我有立刻calling想要進行譴責,只可惜……我call不進去。 (作者為自由作家)

該篇文章在作者的部落格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darkshadow/
嚴正譴責 TVBS
在此嚴正譴責 TVBS電視台、「2100全民開講」節目、以及節目製作人與主持人李濤先生──此事無關統獨爭議或政黨色彩,而是有關新聞倫理基本ABC的「大是大非」問題。
5/27晚間現場直播的2100全民開講節目,令人震驚地,居然出現了涉嫌違法拍攝通資指揮部的中國旅客馬中飛的現場call in. 莫名其妙的製作單位,馬上用了「現聲澄清」的字幕,配合主持人與現場名嘴的相互唱合,在至少五至十分鐘的「LIVE 專訪」中,巧妙地幫這嫌犯作了單方面完美的澄清。
請問:在新聞採訪基本倫理裡,對嫌犯的採訪,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嗎?
在TVBS官方網站的「新聞自律規範」裡(http://www.tvbs.com.tw/Project/tvbs_n/news_code/index.html),清楚明白地寫著:
採訪罪犯
1. 絕不可在檢警不知情的狀況下,在國內以任何方式採訪通緝犯(嫌犯)、逃犯。
2. 現行犯在警方未查知其犯行前,應在採訪前通知警方(不可以LIVE直播)
3. 採訪警方呼籲出面說明者,在播出前須知會檢警相關單位(不可以LIVE直播)
別說2100只是個普通政論節目,李濤先生也只是普通的節目主持人而已,避免為嫌犯單方面錄製宣言(manifesto)的行為,是民主國家媒體最基本的常識,但為什麼TVBS老是出這種包呢?
新聞節目的基礎是真實,一個操中國口音的男人calling進現場節目,製作單位憑什麼認為他就是馬中飛本人?又憑什麼認為他說的話就是真實?基本查證工作都無法進行的新聞節目,是不是應該受到嚴正的譴責?
TVBS自瀝清鴨烏龍、周政保亮槍恐嚇、張志輝殺人載屍接受專訪之後,明明應該已經對犯罪事件的新聞處理流程進行改正,可是事實證明並沒有──那是不是表示,如果有人綁架或殺害節目主持人或名嘴後,再現場call in進政論節目,那電視台就應該單方面接受殺人兇手的意見表述了呢?
這是個大是大非的問題,TVBS與相關人士應該對社會大眾進行最誠懇的道歉。live秀進行時,名嘴們還在那耍嘴皮子:「高檢署為什麼不打當事人澄清專線呢?」「噢,他們下班了啦!」──笑話!有規定人民一定要盯著你們節目看,才能免於被TVBS流言所傷嗎?
事實上,昨天看到這種荒唐的節目,我有立刻call in想要進行譴責,只可惜……我call不進去。

2100  全民開講  2009年5月27日的影片


Part 5/10  在8分50秒的地方,馬中飛先生現「聲」了………

 

在「2100  全民開講」看到該篇文章後,就在2009年5月29日的節目後段中,針對文章內容加以「討論」。

2100  全民開講  2009年5月29日後段
針對「2100中國嫌犯開講?」一文的影片

 

看事情不能只看一面,所以吾人也要傾聽原作者的說明。

2100 血口噴人說我血口噴人!!!!!!
2100 全民開講 5/29的確是有討論我下面那篇文章,是在節目的最後。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VOgIx-NWa4 8/10...這裡很多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769GB2ZDUxc 9/10...這裡也很多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GHa1gOuRMk 10/10...這裡比較少~
我在 8/10被好好釘了一頓;然後在 9/10 的那一段,一開始就被李勝峰罵成了瘋子,嘿嘿,幸好我昨天沒看,不然,一定會抓狂打進”當事者澄清專線”--打不打得進我就不確定了~
我重看了以上片段,而我昨天手機都是開著的呀,郵箱也是通的,但,2100製作單位並沒有和我聯絡呀(請看一下8/10,哇咧,我有必要一定要守著這個節目去打當事者澄清專線唷?我昨天在打麻將耶~)......
於是,我寫的文章變成血口噴人了:
我必須要強調三點:
1. 我投書的標題是:”嚴正譴責TVBS”,自由廣場的那標題,並不是我下的~我關心的議題是:疑犯call in 進政論節目這件事,中不中國這件事,我在文章裡一開始就講了,那不是我關心的重點,相信我文章裡應該可以很清楚地看到~
不用抹紅我,那篇文章並不是討論這個主題~
2. 2100裡討論這件事,並沒有針對我提出的問題加以明確回答:為什麼你的”新聞自律規範”寫的那樣明白,但自己卻老是作不到呢?
雖然李先生在 8/10 作了清楚的”解釋”,但我的問題,在文章裡寫的很清楚:
一個操中國口音的男子call in 進現場,製作單位要如何確認他就是他們認為的那個人呢?如果這點都無法確認,那麼,接下來所有的訪問基本的真實性要如何確認呢?
這是新聞製作的基本流程不是嗎?如果昨天我沒空看電視,但我有一個朋友看了電視不爽,以我之名”幫我”call 進去狂幹名嘴,他們又要怎麼確認那就是我黑某人說的呢?
3. 其實,我的文章是被自由刪稿的:2100一直釘我說”單方面”這三個字用的不好,因為他們也一直有在質疑馬先生呀!可是我投書的原文,有加這麼一段:
這是個大是大非的問題,TVBS與相關人士應該對社會大眾進行最誠懇的道歉。live秀進行時,名嘴們還在那耍嘴皮子:「高檢署為什麼不打當事人澄清專線呢?」「噢,他們下班了啦!」──笑話!有規定人民一定要盯著你們節目看,才能免於被TVBS流言所傷嗎?
我所謂的”單方面”,是指2100製作單位並沒有和”高檢署”這個對口單位進行訪問,而是希望高檢署在看到電視後打電話進去說明,就好像他們希望我作的事一樣......喂,這不是2100一直在作的事嗎?
自以為媒體有司法調查權,然後含血噴人,爆料爆不用錢......如果爆錯了,對不起,請自己打電話進來更正!照理來說,一個比較合理的作業流程,不是應該先充份查證/平衡報導之後,再進行專題的新聞報導嗎?但是現在,隨便什麼鬼都可以先上直播的政論節目,如有錯誤,嘿,記得當事者要打電話進來澄清唷~
我最不爽的是2100自許為除弊大師,但從其對於資料確認/議題設定/人權保障/新聞道德的概念是完全沒有,所謂大力除弊,不過就是把路邊風聲集合一下,然後用名嘴之口二十四小時放送而已......哇咧,今天我自己被他們打了一槍,才真是知道痛咧!

由一個中國人闖入台灣軍事單位,而引發的TVBS「2100  全民開講」節目倫理、道德規範以及法令秩序的遵守;謹將相關資料完整的呈現,相信有智慧的各位看倌們,一定知道誰是誰非了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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