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自衛抑或殺人?取決於刀子刺入的方式。這次TNT&G成為Ann---沒錢可付律師費,想與有錢人攀上關係的UCLA學生---的辯護律師。 可能我比較不喜歡這種眼睛大到恐怖的女生,還有一直改變陳述,感覺她就是在說謊(^^”)。不過既然接了這個案子,TNT&G就會全力以赴,甚至以demonstration(實地示範)來反擊檢方的專家論證,也換來Alden的手肘發紅腫脹(不忍啊)。 除了與檢在法庭上論戰外,Ron藉由散佈小道消息來達到他所要的結果,並且免於被追訴而置身事外,果然是老練而擅長與媒體打交道。 最後的事實是這女大學生把錢拿走的,不過這點卻未成為法庭上攻防的重點,有點可惜。而且檢察官太過於頑固,以致反被設套,讓陪審團未能檢視案發的房間現場,成為敗訴的因素之一。
- 1月 06 週二 200923:38
Justice E02(第二集)Pretty Woman
- 1月 05 週一 200914:43
Justice E01(第一集)The Death of Caitlin O’neil
「當我初入律師這行時,我只知曉用法律論斷:現在瞭解除了法律之外,還有媒體來審判。」 ---Ron Trott, TNT&G事務所創辦人 有人說媒體喜歡兩體,一個是裸體,另一個是屍體。丈夫在豪宅內殺死妻子的事件,有屍體又涉及錢、感情的因素,讓本案成為鎂光燈的聚焦點;不斷挖掘的八卦消息,使媒體在司法未審判前就已經下定論。儘管Kevin堅稱他是清白的,但D.A.(District attorney)操弄媒體,試圖建立有罪的群眾觀感。 還好Kevin聘請TNT&G作為他的辯護律師;擁有懂得運用媒體的Ron、全美獲判無罪最多的Tom、對證拒蒐集陳述有一套的Alden,與曾經當過地方檢察官的Luther,TNT&G就是以這四人為首的律師事務所。 影集前段的自首方式真是太酷了,都到家裡來抓人,居然利用Ron發表聲明的同時,到不同的警分局自首,讓檢方警方恨的牙癢癢的,佈局已久的犯人觀感也無法用。 這一集著墨於媒體對嫌疑犯的報導,會對社會大眾產生影響,連帶的決定有罪與否的陪審團,在作出決定前如果收看收聽這些報導,心中的天秤將不再平衡。如同Ron在車上對Kevin所說的:當我初入律師這行時,我只知曉用法律論斷:現在瞭解除了法律之外,還有媒體來審判。由此可見,今日的司法案件不單單只是法律攻防,傳播媒體因素不容小覷。1